標題:商洛市商州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工作人員態度蠻橫,未了解實情,不調解,強迫執行
內容:1、舉報對象:姓張,男性,固定電話09142993215,商州區市場監督工作人員。
2、事件始末:我公司在4月18日中午接待了一位用戶,嚴格按照合法合理的流程,銷售一對助聽器給這位用戶。該用戶當日下午17時左右返回我店要求退貨,我方工作人員向其解釋了助聽器屬于二類醫療器械,沒有質量問題不退不管的規定,且該條在收據上有詳細的備注,并告知可以采取維護合法權益的途徑。用戶當天晚上就打了相應的投訴電話。我們法人李郁博于4月19日上午我9時左右,接到張姓工作人員的電話后告知對方,李郁博目前不清楚此事,且現在不負責這個事情,已經全權委托給李鵬負責和處理此事。李鵬先后多次與張姓工作人員溝通,張姓工作人員態度惡劣、不予任何溝通和解釋,期間多次對于我公司、李郁博、李鵬提出威脅。
3、針對于張姓工作人員以上行為我們根據事實情況,實名舉報如下:
第一、張姓工作人員作為國家公務人員,是為人民服務的角色,沒有站在公平公正的角度,去詳細了解事情的始末,沒有給商家任何解釋和溝通的機會,直言說我們欺騙消費者,產品銷售過程不合法,從頭到尾就強勢提出“必須退貨”,沒有什么可以討價還價的余地。市場規則之下,不僅僅保護的是消費者,合法經營的商家也應該受到保護。
第二、張姓工作人員對于相應的法律法規不熟悉、不了解,張冠李戴,以自己的片面看法作為法規,強硬執行。助聽器屬于國家規定的二類醫療器械,沒有質量問題不予退換,這在相關文件有明確規定。李鵬也致電商洛市市場監管局醫療器械科,咨詢了相應工作人員,得到了明確答復。然后張姓工作人員開口就說助聽器是電子產品,7天內包退包換,根本不聽解釋,也沒有去了解的意愿,更不用說如果造成退機,對我們造成的損失又有誰來承擔。
第三、張姓工作人員作為國家工作人員,對我們提出諸多威脅、逼迫。明確表明,如果我們不退貨,就會來我們店檢查,揚言就不信查不出什么東西,只要查出來就會罰款7-8萬,罰得我們倒閉。在我們反復強調李郁博已經授權李鵬全權負責和處理此事的情況下,仍多次打電話給李郁博,威脅李郁博會把營業執照拉入黑名單、給李郁博的個人征信加入負面影響,就不信你不來找我。又多次給李鵬提出會想方設法并且多次來店,不相信查不出來問題,并且必須要在我們店查出不合法的地方,直至讓我們關門。同時提出顧客會通過媒體曝光你們欺騙的行為,讓你們難以營業,并且讓我們的名譽受到影響。合法經營是每一個商戶應盡的責任,我們愿意接受一切合法的監督和管理。但是要用這些國家和人民賦予的權利來脅迫我們承擔不屬于我們的責任,將兩者強行捆綁在一起,是否符合國家公務人員的標準。
我們國家依法治國,一切不應該凌駕于法律之上。作為國家公務人員尤其應該如此。借此機會我們如實地反映張姓工作人員的行為,予以明察和處理。
提交時間:2022-04-19
回復:您好,感謝您對商洛市場監管工作的關心和支持,您反映的問題,按照屬地監管的原則,已轉交商州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核查處理,給您帶來的不便,敬請諒解?;貜蜁r間:2022年4月21日。